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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景華表示,平日中的家庭新聞報道多牽涉自殺、暴力等負面事件,正面家庭事件報道僅1.9%。港大提供圖片
【本報訊】(記者 覃卓嘉)冬至剛過而聖誕佳節到臨,不少人都會把握節日的機會與家人共聚,感受一下溫馨氣氛。不過,香港大學一項有關家庭新聞報道的調查卻發現,「家庭」二字在傳媒中卻幾乎成了暴力衝突以至殺人等的代名詞,有近7成的家庭新聞直接與虐待、犯罪及自殺、謀殺相關,正面故事僅得1.9%,實在少得可憐。港大建議,媒體未來應加強對新聞報道的全面性,而非偏重負面的報道,對家庭問題亦可多分析背後原因,避免過早下結論歸咎於當事人。
近7成報道為負面新聞
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近期進行了一項「傳媒呈現的家庭」的調查,該機構對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間,本港主要平面及電子媒體共2,430宗與家庭相關的新聞報道做研究。
該中心負責是項調查的助理教授傅景華指,家庭報道在此期間佔本港主流媒體的新聞報道約3%,當中絕大部分為負面訊息,與家庭虐待相關的佔30.6%、少年犯罪有12.7%、自殺及謀殺分佔10.9%及8.6%,亦有5.9%為家庭糾紛,共佔近7成,其餘亦有小量為公眾回應及評論等家庭糾紛等,正面故事僅得1.9%。
調查又發現,在有關家庭問題的報道之中,達65%將責任歸咎於當事人,24%指應由政府負責,另少數會歸咎於社會或專業人士;而於少年犯罪、跨境家庭以及長者虐待的議題中,更有逾8成報道將事件簡單歸咎於當事者的身體、精神或疾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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