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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文達成(中)庭外稱,已拘捕案中懷疑主腦,並掌握犯案動機。
【本報訊】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在區域法院外遭人公然潑淋液體襲擊案,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本周一拘捕15名涉案人士,昨將其中5人解往東區法院提堂,當中包括2名涉嫌行兇的疑犯。5人被控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暫毋須答辯,等候安排認人手續,本月30日再訊。警方在庭外表示,已掌握該案的犯罪動機,懷疑主腦亦被拘捕,惟暫未被起訴。
5名被告依次為姬錫康(43歲)、鄧忠濠(28歲)、林偉世(20歲)、周劍龍(24歲)及李彥南(18歲),分別報稱運輸工人、侍應及無業。控罪指出,5人於本年10月27日,在區域法院對出行人道,串謀意圖使52歲的NeilSimonMitchell(葉祖耀)身體嚴重受傷,而非法及惡意淋潑一杯深色的腐蝕性液體。
控方於庭上指出,案件是經過有組織及有預謀的向目標行兇,性質嚴重,同時5名被告得悉事主的律師樓所在,恐會作出干擾證人的行為。加上被告在警誡下,已向警方招認及各自承認案中擔任的角色,反對各人保釋。控方亦指出,5名被告分別有2宗至14宗不等的刑事案底,部分與暴力及不誠實案件有關。
控罪性質嚴重被拒保釋
辯方則為5人向法庭分別提出以5,000至20,000元的保釋申請,表示各人願意依時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等,如不獲批准,也希望還柙懲教署看管,以確保有理想的衛生設施及能夠與家人聯絡。惟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控罪性質嚴重,首及次被告更有棄保潛逃的紀錄,故拒絕各人保釋,須還柙警方看管。
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C組警司文達成於庭外表示,事主被2名中國籍男子潑淋腐蝕性液體,傷及左眼及面部,經初步化驗,涉案液體為稀釋的硫酸。「O記」接手調查後,於本周一拘捕15名涉案人士,包括案中5名被告、疑是案中的主腦及骨幹人士,稍後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控。
警稱已掌握犯罪動機
文又指出,警方至今已掌握案件的犯罪動機,惟暫時不方便透露。他強調,警方不會姑息以暴力及非法手段傷害執行職務的司法人員。被問及法庭的保安問題,文指並非警方處理,但會與負責部門進行溝通,商討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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