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29日電】30歲的林姓女子從事性工作,屢因「工作」而不慎懷孕,去年產下第7名男嬰後棄置醫院,遭法院依遺棄罪名,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表示,去年7月25日晚間,林姓女子於萬華區西園醫院產下1名男嬰,但隔天早上林女即不見蹤影,將男嬰棄置於醫院,醫院社工人員報警處理。判決書指出,檢警追查後發現,林姓女子屢因工作而不慎懷孕,先前已生下6名孩子,但都無力撫養而分送他人。這次產下第7胎,情急無援之下將嬰孩棄置在醫院,獨自離去。
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是迫於生計才出此下策,與一般「遺棄」犯行中,任意將嬰孩棄置於野外並任其自生自滅,有程度上的差別,因此從輕量處林女有期徒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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