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15歲中三男生販K判囚3年半。
【本報訊】中三男學生因零用錢不足,協助不法分子販運130克氯胺酮(俗稱K仔),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半。法官形容男生可憐,為500元報酬,以自己前途作賭博,法庭必須判以監禁式刑罰,以免讓毒販有藉口引誘青年販毒。同案另一名20歲無業青年則被判入獄4年8個月。
零用錢不足 難敵誘惑
父母離異的劉姓學生(15歲)與同案首被告陳國鍵(20歲)昨承認一項販毒罪。男生於犯案時讀中三,沒有案底。男生求情稱,任職裝修工人的父親忙於工作,繼母為內地人,不時往返兩地,故疏於管教,加上零用錢不足,男生一時不敵誘惑而犯案。同案姓陳被告曾於2008年因同一控罪,被輕判感化15個月,但他於3個月後因違反感化令,被改判進入戒毒所,並於同年釋放。
法官郭啟安指出,販運危險藥物是嚴重罪行,根據上訴庭指引,販運50至300克氯胺酮,須判以6至9年監禁,加上氯胺酮於近年對青少年遺禍日甚,故以7年為量刑起點;法庭必須強硬向操控青少年的毒販發出強烈信息,表明不會輕判青年人,避免毒販以輕判作為藉口,引誘青少年協助販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