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解釋,擬向5類電器產品實施的徵費將用作處理舊電器,與膠袋徵費以改變市民行為的目的不盡相同,但現階段難以評估電器徵費計劃實施後,首年徵收的金額。
邱騰華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透過「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以分擔處理及清除舊電器內有害物質的費用,亦為回收業、「收買佬」創造商機,其目的與膠袋徵費為改變市民生活習慣有所不同。他又指,舊車胎的棄置情況相對地輕微,故當局先向電器實施生產者責任制,但目前難以估計電器徵費首年,可獲的徵費總額。
政府建議向5類電器產品,包括電視、洗衣機、雪櫃、冷氣機和電腦產品徵收回收處理費,確保電子廢物獲妥善處理,減低對環境的影響和堆填區的負荷,據外國經驗,每件產品徵費介乎100至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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