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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亞洲及國際學系女副教授黃麗嫣。資料圖片
【本報訊】城市大學亞洲及國際學系女副教授黃麗嫣,於城大統籌伊斯蘭女權問題研究時,涉嫌未有向校方申報利益,向大學推薦弟婦的公司接辦互聯網信息管理系統。當校方得悉雙方姻親關係後拒絕批出合約,其弟婦即向好友求助,借用好友公司名義出面成功投得該份合約,並承諾以合約價值95萬多元的1%作為報酬。事件後來被廉署揭發。副教授聯同胞弟夫婦及弟婦好友4人,昨在區域法院分別否認2項串謀詐騙及4項洗黑錢等罪名。
57歲被告黃麗嫣,為城大副教授兼東亞研究中心副主任;其胞弟Gregory Wee Kuan Wei,45歲,任職程式設計員;弟婦吳雅雙,38歲,為諾科思有限公司董事兼大股東,弟婦的好友鮑杏璇,35歲。
黃麗嫣無向校方申報關係
高級檢控官萬德豪指黃麗嫣自2000年9月受聘為城大亞洲及國際學系副教授,2006年1月英國政府捐出5千萬港元給城大國際發展學系作伊斯蘭女權研究,黃是該項研究的主管。有關研究須設立互聯網信息系統,供公眾人士查閱有關研究資料。黃於2007年3月向城大財政部呈交建議書,推薦諾科思有限公司接辦該項網頁設計服務合約,合約價值為958,508元,但沒有申報該公司大股東吳雅雙為她弟婦,後來校方查悉諾科思與黃之間存有利益關係,拒絕批出合約和款項。
2007年5月,黃應城大要求向校方建議一些公司投標接辦互聯網管理系統合約,黃後來向校方提供Sparkland製作公司,該公司的東主正是弟婦好友鮑杏璇,黃以電郵方式著胞弟夫婦修訂投標的細節及減低收費,確保合約最終批給Sparkland。當時黃向城大表明本身和Sparkland沒有任何關係。
弟婦借用好友公司投標回佣
控方指黃的弟婦於2007年5月要求好友,即Sparkland的東主鮑杏璇協助,借用對方的公司名義投標,承諾會給予合約價值的1%作為報酬。同年10月15日至2008年1月14日,城大2次向Sparkland發出232,500元費用,鮑扣起2335元作為報酬,餘款230,165元存入諾科思名下戶口內。廉署於2008年1月22日拘捕4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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