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陳振聰與龔如心當年一樣,因為法院裁定遺囑乃偽造而被警方扣查。有大律師表示,雖然兩案性質一樣,但保釋金衡量時,一般會按涉案人士的財政能力、案情輕重及潛逃可能等方面考慮,現時很難評估陳振聰若被起訴,法院會要求多少保釋金,但相信陳振聰保釋金額難以與龔如心當年的5,500萬元「天價」紀錄相比。
衡量無公式 視案輕重定
大律師潘展平表示,陳振聰現時情況可說與龔如心類似,故一旦陳振聰被檢控,法庭會參考龔如心當年的保釋金水平。不過,潘展平強調每宗案件情況不同,法庭衡量保釋金時根本沒公式,一般而言,法庭會按案件類型、案情嚴重性、被控者過往有否案底,他的經濟狀況及潛逃的可能性等因素考慮,若屬商業罪案,法庭亦會考慮案情所涉及的金額決定保釋金。
2005年龔如心被警方控以偽造文書、使用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其後需以破紀錄的5,500萬元保釋,潘展平表示,一般而言50萬元以上的保釋金已不算小數目,他表示目前很難評估若陳振聰被控,需繳交多少保釋金,但相信難以打破當時龔如心的天價紀錄。
龔如心2002年底在首輪爭產案中被高院裁定敗訴,被指控提交的遺囑乃偽造後,被警方以偽造文件罪拘捕,需以500萬元保釋。至2004年中龔如心上訴被駁回,她翌年初到警署報到時被落案起訴,同日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以偽造文書、使用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需以破紀錄的5,500萬元保釋,同年年底終審法院裁定她所持的遺囑真確,龔才獲得撤銷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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