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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運通銀行一名前客戶服務女經理,30次偽冒一名內地女客戶的簽名,以挪用戶口款項。圖為銀行的投資產品廣告。資料圖片
【本報訊】美國運通銀行一名前客戶服務女經理,為維持個人營業額及賺佣金,30次偽冒一名內地女客戶的簽名,以挪用戶口款項,購買51套共值逾1.64億元的股票掛鉤結構票據,期間賺取了共10萬元佣金。案中的票據在贖回後,女事主共損失934萬元。涉案女經理昨承認30項偽造罪名,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宣判。
40歲女被告盧凱孌,被控於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間,在30份產品招售確認信上,偽冒女事主陳學群簽名,並將確認信提交美國運通銀行,以挪用陳戶口的款項,購買51套股票掛鉤結構票據(Callable Accrual Notes)(下簡稱票據)。
案發任美國運通經理
據悉,戶口有逾億元資產的內地事主陳學群(38歲),居於廣州,為家庭主婦,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辯方透露,被告中五畢業後,曾加入永隆銀行及國際商業信貸銀行,1992年加入美國運通銀行任櫃位出納員,2003年晉升至客戶服務經理,於2008年9月轉投法國巴黎銀行(下簡稱法巴),直至去年6月辭職失業至今。辯方求情指,被告於銀行界由低職位做起,多年來努力工作,獲晉升至經理級,如今事業毀於一旦,望法官予以輕判。
事主監察不嚴未查帳
案情指出,陳學群於2001年起在美國運通銀行開戶,並由被告負責跟進。於2003年,陳的戶口有2,700多萬元存款,直至2006年,陳在被告游說下開始投資股票和債券等。按銀行規定,客戶每次購買票據,均需簽署產品招售確認信,於2006年內,陳曾2度透過被告購買票據,共價值美金33.5萬元。
惟被告於2006年8月開始,30次在產品招售確認信上冒簽陳的簽名,私下購買51套票據,由於陳只是間中來港收取戶口月結單,加上未有細閱戶口紀錄,所以一直被蒙在鼓裡。
被告轉工轉戶口始揭發
直至2008年,被告轉職法巴,要求陳將戶口一併轉往法巴,將陳戶口的資產紀錄詳細列出以辦理手續時,陳才發現有可疑的投資買賣,查問被告下揭發事件,通知銀行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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