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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中)向四川地震災區捐款500萬元。
3年前曾向本報透露「欲捐過半股權行善」的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在2009年與福建老鄉陳發樹有驚人相似的境遇。由於他捐出股權涉及數額巨大,內地尚未出現以股權捐贈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先例及相關法規流程,使其醞釀多年的行善之舉一直擱淺到今日,始終沒有實質性進展。
曾表態捐股 市值35億
2009年2月,曹德旺在福建轄區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表態,將捐出70%自有的福耀玻璃股份。當時曹氏家族共持有福耀玻璃集團的股票10.8億股,70%則為7.56億股,市值約為35億元。後因股權轉移超過30%將觸動全面收購要約,曹德旺降低捐贈額度為總股本的29.5%。儘管曹德旺在捐贈協議中要求受捐單位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間授權自己表決,但至今尚未通過證監會批准。
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向本報指出,從目前相關機構對基金會管理政策分析,通過股權捐贈直接成立基金會,短期內難以實現。「如果曹德旺堅持通過股權捐贈直接成立基金會這一構想,勢必仍會繼續擱淺下去。現行《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非公募基金原始基金須為到帳的貨幣資金,而非股權。
福耀玻璃宣傳部有關人士向本報表示,曹德旺仍堅持股權捐贈這一模式,且以股權捐贈這一新模式推進基金會相關傳統制度「破冰」的決心不變,目前已安排專人在北京落實基金會成立事宜,各項工作進展順利有望於2010年取得實質突破。劉佑平也指出,據了解,為盡快捐出自己名下的股權,曹德旺可能已有所「妥協」,在策略上進行一些調整,或許會仿照陳發樹的模式,先依法成立基金會,再通過基金會完成股權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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