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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在資訊及科技發達的年代,個人電腦及互聯網的普及程度與日俱增。政府統計處昨日發表報告指出,本港家中擁有個人電腦的住戶數目由2000年的105萬急升至2009年的175萬,佔整體住戶比率亦由49.7%升至75.8%;同期間,擁有個人電腦並接駁上互聯網的住戶數目,亦由77萬上升至接近170萬,增幅高達120%,佔整體住戶比率更由36.4%急增至73.3%。
數字顯示,近乎所有家中擁有個人電腦者,均會將之接駁上網,互聯網已成市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34萬人年內曾使用電腦
統計處自2000年開始,定期就「資訊科技的使用情況和普及程度」進行調查。去年的調查發現,在統計前12個月曾使用個人電腦的年滿10歲或以上人士,由2000年的263萬增至2009年的434萬,佔整體人口比率亦由43.1%升至70.2%。同期間,曾使用互聯網的人士亦由185萬升至430萬,增幅高達132%。
調查發現,年紀越輕,使用電腦的比例越高,當中10至14歲及15至24歲組別中,均有99.4%受訪者在統計前12個月曾使用個人電腦;45歲或以上人士使用電腦的比率則最低,只有43.3%。調查亦發現,最多受訪者(22%)每周使用電腦高於50小時,只有19.4%不足10小時。受訪者平均每周使用電腦30.2小時,較2001年首次統計的23.1小時增加30.7%。
至於受訪者使用電腦的目的,以「使用互聯網服務」比例最高,高達98.8%;其次分別為「文書處理」(69.9%)及「儲存及觀看數碼照片」(52.8%)。調查指出,95.5%受訪者使用互聯網服務為查詢資訊,另亦有34.5%是為了網上購物或處理金融交易。在使用網上購物服務的人當中,最普遍是用來「網上訂票」,比例高達60.3%,其次為購買衣服鞋襪(13.8%)及安排旅遊事宜(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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