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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卡的問題令不少港人飽受困擾。1944年出生的老港人黃先生出售房子,就因為深圳的銀行因其新的回鄉卡號碼與舊卡不同,而拒絕為他辦理相關手續,耗時1個月方得以解決,但房價已經跌了10萬元,令他蒙受損失。
公證書一次有效
黃先生於8年前在深圳布吉購房安家,於1999年辦理了回鄉卡,並於去年換領了新卡。去年11月,深圳一直向好的房價突然出現頹勢,黃於是想將房子出售,一家人返港居住。但在找了地產代理後,發現自己的回鄉卡的號碼與之前購房登記的號碼並不相同,銀行拒辦相關手續,在諮詢了銀行等相關部門及在工聯會的幫助下,他到港中旅辦理了相關證明,證明變更號碼後的回鄉卡與之前的回鄉卡屬同一人。隨後,按照銀行的要求,他又返香港在律師樓開了另外一張公證書,前後費時1個月。
當他拿著兩張辛苦得來的證明返深圳找銀行後,卻發現短短一個月內,自己的房子市價居然降了10萬左右。
提款5萬被拒絕
另有一名不願具名的港人也有相關投訴。他在深圳一家銀行存下巨款,之前從未出現任何問題。但在更換過新的回鄉卡後,因為號碼問題,每當取出超過5萬的款項時,總被銀行拒絕支付。銀行也要求他提供身份證、回鄉卡以及香港中旅的證明和律師樓的證明。但由於律師樓的證明只能一次有效,而且辦理相關手續費時費力,於是該名港人每次都只能以在銀行取款4.9萬元的方式規避這個麻煩。
工聯會接逾20宗投訴
工聯會設在廣東的多家諮詢服務中心,累計接獲逾20宗投訴。投訴人均稱,他們在更換已屆有效期的回鄉卡後,號碼有變動,影響他們在內地辦理有關業務。工聯會副會長陳有海指出,回鄉卡已成為港人在內地的身份證,當他們要出售內地物業,辦理更換工商營業執照,或在銀行辦理更換銀行戶口時,往往出現原回鄉卡號與新更換的回鄉卡號碼不相同而被拒絕不予辦理,即使辦理了公證書,但「公證書不能重複使用,遇到再有內地機構需公證身份時,港人又要再次辦理」。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敖敏輝深圳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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