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父與積哥閒聊時說:「我今年已經58歲,只怪年輕時太過吊兒郎當,少有儲蓄,現在開始擔心退休生活問題。」
積哥於是向舅父建議道:「舅父,你無需過分擔心。你不妨考慮在強積金供款外另作特別自願性供款,每個月多儲一些,再加上投資回報,可為退休生活加添保障啊。」
積哥續稱,現時市面上的特別自願性供款計劃各有不同,計劃成員決定參加計劃前,應先清楚了解當中的條款內容和規管詳情,若有疑問,應向受託人查詢,以確保參加的計劃切合本身需要。
舅父問:「若我參加強積金特別自願性供款計劃,在提取那筆錢時有?有什麼規限?」
積哥解釋:「特別自願性供款由於屬自願性質,故此在繳付及權益支付方面不受《強積金條例》規管,容許僱員於65歲前提取。不過,不同受託人對特別自願性供款的提取次數及收費各有不同規定,你必須仔細了解相關條款。」
受補償基金保障
積哥又提醒,作出特別自願性供款的計劃成員,雖然供款可以自由提取,但由於有關供款的主要目的是為退休作更好準備,故此經常提取並不符合作出供款的原意。
在強積金法例下,特別自願性供款投資跟強制性供款投資同樣受到嚴謹規管,無論投資規定、資料披露、匯報及審計規定等,兩者並無差別。同時,自願性供款亦與強制性供款一樣,受到補償基金的保障。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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