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新任主席陶君行涉於去年國慶酒會示威期間,與另一名示威人士襲警,另2名社民連成員劉山青及李業基則涉擾亂公眾秩序及阻差辦公,4人被控共6項罪名。昨日該案開審,除李昨承認2項罪名待判刑外,其餘3名被告維持不認罪,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審訊。
4名被告依次為陶君行(43歲,黃大仙區議員)、曾志強(44歲,貨車司機)、李業基(47歲)及劉山青(57歲,社工)。陶與曾2人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西環干諾道西均益大廈第3期門外分別襲擊警員;李與劉則故意阻撓警員,及爬上警車舉起旗幟,不時踩踏車頂及高叫口號。
李業基認罪 李柱銘子代求情
李業基昨認罪,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下月19日判刑。李柱銘兒子李祖貽大律師昨代他求情,指李業基擁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當日不滿警方處理手法才犯案,承認做法不智,但沒有使用武力,希望獲判其他方式代替監禁。
案情指,李業基於案發日,與500多名示威人士到上述地點請願,期間陶及其他人抬出一副以竹及木砌成的棺材,嘗試帶到中聯辦的入口,警方發出警告,要求他們進入示威區及不要攜帶該副棺材,卻引起示威人士起哄,並拒絕警方要求。其間,警員擬將一名人士帶署調查,示威人士卻圍堵警車,李跟隨劉攀上警車頂,展示示威橫額及高叫口號,又來回踐踏車頂。2人不理警方勸諭不肯離開,被警方強行帶走時拚命抓緊警車不放,事件擾攘逾一句鐘,李最終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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