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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廖楚晶是九倉助理工資經理的妻子。資料圖片
【本報訊】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助理工資經理劉元孝,7年間冒上司簽名發出逾百張支票及偽造銀行轉賬指示,成功騙取逾1,100萬元,並把巨款存入個人、妻兒及胞姊戶口內,昨在區域法院因詐騙及企圖偷竊等5罪被判囚5年5個月,其妻和胞姊各因洗黑錢罪,分別被判入獄18個月及8個月。由於被告3人只能向九倉公司償還400多萬元,尚欠款700多萬元,法官應控方要求頒下3名被告刑事破產令。
法官李素蘭判案時指,被告劉元孝(50歲)在九倉集團工作20年,擁有一份穩定工作,獲得上級信任,但劉卻在長達7年時間內,精心策劃及明目張膽地持續性盜取公款,並把竊款存入家庭成員的戶口內,被告因貪心而摧毀美滿家庭,令自己蒙羞,嚴重破壞誠信,須重囚5年5個月。
742萬竊款投資 稱虧蝕
案中涉及款項約1,156萬元,但被告等3人於案件揭發後只歸還公司400多萬元,餘下的742萬多元仍下落不明,被告聲稱該筆竊款用作投資股票及物業,最終虧蝕,但辯方卻未能拿出證據證實。根據警方查悉,劉妻廖楚晶(48歲)於2005年曾以780萬元購入將軍澳蔚藍灣畔一單位,故法庭應控方要求頒下刑事破產令。
劉氏夫婦育有2子,長子劉鴻基(25歲)原為被告之一,畢業於港大精算系,由於控方未能證明其子知道黑錢來源,相信他僅依從父母指示進行轉賬,且戶口的存摺由父親保存,故劉鴻基獲判罪名不成立,劉的幼子仍在港大求學,劉氏一家原過著幸福生活,但因貪念而破壞美好家庭。
妻姊助洗黑錢判監
法庭接納劉妻是對丈夫愚忠而犯案,但於事件揭發後,劉妻即把以黑錢購入的物業放盤,並先後提走款項,明顯是把黑錢轉移,且她在案中扮演重要角色。雖然2名兒子均為母親撰寫求情信,法庭仍須判處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作用。至於任清潔工人的胞姊劉香嬌(52歲)在案發後患有中度精神失常,曾一度入住醫院,但基於本案性質嚴重,亦須判她入獄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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