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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廉聯合破賣淫集團案,女被告李靜嬋昨日被押上法庭提堂。小圖為被通緝的陳德楊。
【本報訊】廉政公署與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日前進行代號「海獅」聯合行動剷除油麻地賣淫集團案,涉案集團疑透過旅行社安排內地女子來港,到油麻地共4處地方賣淫,更利用附近的外幣找換店存放營運基金「出糧」給妓女,一名現役警長則涉嫌包庇賣淫場所的色情活動被捕。警方相信集團的核心人物為一對夫婦,妻子被捕,丈夫在逃正被廉署通緝。其中被捕妻子與一名場所男職員昨被帶往法庭,控以串謀經營賣淫場所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待廉署深入調查及作認人手續再訊,期間2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為集團核心人物的女被告李靜嬋(40歲),報稱為售貨員,與報稱為場務員的男被告林永強(20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2人被指在2008年7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在香港一起與陳德楊和其他人士,串謀將油麻地4個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涉案地址位於南京街、白加士街及廟街2處。46歲的陳德楊為女被告丈夫,亦為集團核心人物,現正被廉署通緝;而涉包庇的警長則獲廉署批准保釋外出候查。
廉署4地點裝攝錄取證
控方在庭上表示,今次案件經廉署長時間調查,牽涉現役警員包庇色情行業及賣淫場所。廉署在4個涉案色情場所地下外安裝攝錄器材,發現女被告夫婦專門安排內地女子來港作妓女。該集團有組織地透過旅行社替妓女發出訂機票的文件,訛稱她們來港再乘飛機到其他地方,令入境處批准她們的來港申請,她們向入境處所提供的在港聯絡人電話亦為陳擁有。
警申凍結夫婦數百萬財產
控方續指,集團安排場所附近的一間外幣找換店存放共港幣6萬3千元現金的營運基金,作為日常給予妓女的薪酬,另一些店舖亦用作保管毛巾、避孕套等賣淫用品。廉署早已派人喬裝顧客到涉案場所調查,直至今年4月20日與警方合作,派警員「放蛇」到4個場所展開拘捕行動。除女被告外,另亦拘捕13名負責「拉客」的人士,而林則在案中擔任「資深拉客者」的角色。警方後在2名被告身上發現多條鑰匙,均能開啟涉案場所或安排給妓女居住的單位大門。另警方現正向高等法院申請凍結女被告夫婦已知共數百萬的財產。
控方相信2名均有類同案底的被告將會被加控串謀欺詐、洗黑錢等罪,案件將會移交區域法院處理,基於案件性質特殊,亦恐防被告會騷擾證人及動用一些未知財產,故反對被告保釋。
而在行動中被補的21名內地女子,年齡19至42歲,當中20人昨亦承認違反逗留條件來港作性工作者罪,被判即時入獄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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