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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在商台賣廣告宣傳政治遊行,被質疑違反《廣播條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廣管局是法定獨立機構,對政治廣告有一套指引,並有就政治廣告作出指引,任何相關事件或個案會由廣管局自行判斷及處理,相信他們會繼續按照指引處理相關的事宜。
被問及廣告會否影響選民在立法會補選的選舉公平性,林瑞麟指,香港的選舉規例和指引對競選廣告有一套非常嚴謹的安排,所有的競選廣告在刊登前須先到選舉事務處登記,而電子媒體若舉辦論壇或新聞界作出任何報道,亦需要在播放或報道時公平對待所有參選人士。
他又強調,香港選民非常成熟,會作出判斷,若要支持任何候選人,他們會自行審視其政綱及立場。
林瑞麟:選舉經費設限保公平
就有學者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讓選舉參選人在電子媒體賣廣告,林瑞麟說,香港的選舉著重公平廉潔,競選經費有上限,不希望香港的選舉像美國一樣要依賴財力來推動:「譬如在美國,你會看到他們動用很多資源做政治宣傳和廣告,這對選舉的公平性和對維繫廉潔選舉的精神和安排可能會有影響。」
他說,特區政府會繼續限制選舉經費的上限,維持香港廉潔、公平、公正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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