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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梁悅琴)配合政府規管一手盤銷售以提高售樓透明度,市區重建局日前亦公布「8招」規管一手盤銷售,打擊炒風,地產代理業界多表支持,惟其中一項「合作發展商不可出售任何單位予協助銷售推廣該樓盤的物業代理及中介人,包括參與銷售該樓盤的工作人員」,令地產代理界質疑其公平性及漠視代理亦有置業需求,炮轟市建局標籤地產代理等同炒家,呼籲該局澄清。
中原集團昨發表聲明表示,市建局部分規管條文可增加市場透明度、有助市建局項目於公開公平之原則下出售,對此表示歡迎;然而,當中對於「合作發展商不可出售任何單位予協助銷售推廣該樓盤的物業代理行及中介人,包括參與銷售該樓盤的工作人員」一項,中原集團認為,對地產代理存在著「不合理及不公平」對待,而且定義含糊,對地產代理機構工作人士造成困擾。中原集團將去信市建局、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產代理專業協會及平等機會委員會,希望局方進一步闡釋及考慮有關條款之可行性及公平性。
四大代理行指遭剝奪置業權
據了解,現時全港持牌地產代理共有2萬多人,以新指引做法,一直有參與市建局住宅推銷的中原、利嘉閣、美聯及港置的四大代理行,約有7,000至8,000名持牌代理的置業權利即時被剝奪。
不過,據以往新盤推售情況,部分地產代理亦會參與其中,部分作自住,部分亦有作短線炒賣,或多或少會令市場感覺是另類人為造市,亦是觸發市建局出此措施以防炒風。
中原責矯枉過正且概念不清
中原集團副主席黎明楷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新指引下,參與市建局發展項目的發展商員工及銀行員工,都無被限制買市建局物業,為何只標籤地產代理?尤其市建局是用公帑服務市民,更加不可以用假設性標籤來限制參與銷售的地產代理買樓,其定義包括參與銷售該樓盤的工作人員亦令人費解,是否包括地產代理公司的後勤、財務及公關等亦不可買市建局的物業?黎明楷認為,政府在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令樓市不要太熾熱是可以理解,但如此做法實屬矯枉過正。
利嘉閣指新措施對業界不公
利嘉閣地產董事總經理廖偉強表示,地產代理也有投資置業的權利,加上代理購入新盤單位的比例亦不足1%,而發展商在銷售的過程中亦沒有給予地產代理優惠或折扣,亦不牽涉內部認購,因此推出措施對業界來說的確存在不公平的情況。
美聯盼對置業者應一視同仁
美聯物業董事兼住宅部行政總裁伍創業亦指出,市建局推出的8招新措施可進一步深化,而任何職業的置業人士應一視同仁,包括物業代理應仍可透過公開發售的渠道選購物業,因為不排除他們亦有置業需求,故有關其項目的發展商不可出售予任何協助銷售推廣該樓盤的物業代理或中介人一項應多加解釋,避免不必要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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