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指控一:灣仔海景校舍換成工廈課室,賺租金差額。
藝院回應:原校舍翻新後用作擴大圖書館、新增演講室及英語學習區,其餘作為舉辦藝術活動以及教授短期課程,「高價租出」之說不當;新校所處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是本地藝術文化集中地,有110多個藝術工作者或團體租用,可對學生藝術發展有所啟發。
學生指控二:兩星期「迫遷」通知,學生自付搬遷運費。
藝院回應:學院08年已於新校校址設工作室,09年9月落實遷校後已於課堂或活動中初步告知有關消息,11月初發出正式搬遷通知,同月18日舉行諮詢大會。另外,遷校費用均由學院負責,但學生每年年底都有責任清理校內「作品儲存空間」,以供來年同學使用,去年有關程序須與遷校配合,可能導致個別同學出現「自費」搬遷的誤解。
學生指控三、四:地庫工作室不准開冷氣,環境惡劣,部分工作室設於鄰近民居位置,屢被投訴製造噪音;另新校製作工具及道具等物資大減。
藝院回應:新校工作室由學院斥資200萬元裝修,按實際環境及教學需要精心規劃而成,工作室面積與以往相若,數目也絕沒減少。校方相信新校可讓學生與社區保持緊密聯繫,設施及環境有利學習和創作。校方注重與學生的溝通交流,3月底再向藝術學士學生諮詢,聆聽對新校舍的意見,並作跟進和改善。
學生指控五:有意減少海外專家來港考評及教學元素。
藝院回應:該課程教學安排需依從合作的澳洲墨爾本理工大學的準則和指引,校方不能單方面擅作任何改動,遑論取消海外專家來港授課。
資料來源:學生投訴及校方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