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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守議會建議,涉及風化案的教師不論定罪與否,亦應將個案交給該會審視,以判斷當事人是否適合繼續擔任教職等。圖為學生在校園集隊。資料圖片
【本報訊】教育界近年屢現風化案,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為加強對教師操守的監管,去年成立專責小組,就涉及教育人員失德行為事件進行深入研究,近日向教育局提出建議,包括要求局方讓議會審視涉風化案的教師是否適合繼續擔任教職,以及成立教學專業議會等。
操守議會去年11月成立專責小組,分析過去3年涉及教育人員風化案的資料。小組昨發表研究報告,建議設立一個更完善的機制處理校園風化案。報告又建議,教育局應發通告給全港學校,詳述學校在風化案上應如何處理和跟進,並要求學校在聘請教師前,要教師申報是否有犯罪紀錄;小組亦要求局方將涉案教師的個案交給議會審視,判斷當事人是否適合繼續擔任教職等。
設教學專業議會未有共識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稱,過往一直與業界和家長溝通,就教師聘任、人事管理和增加教師註冊機制的透明度等事項提出多項措施,以協助學校盡早識別違法失德教師,並已諮詢學校議會和教育團體。對於成立教學專業議會,局方表示在教育界對該議會的角色、功能、議席分配等運作模式的細節未有共識前,政府不會預設任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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