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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於1999年在向聯合國提交《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報告中,提出功能界別制度只是一個過渡安排,直至達致《基本法》規定全面普選立法會議員。黃仁龍強調,社會各界對功能界別存廢是否符合普選原則有不同表述,現階段最重要是先通過2012年的政改方案,走前一步後再就功能界別問題進行研究,縮窄分歧,特區政府亦會於適當時間在法律框架下作出決定。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日在論壇中促請黃仁龍澄清當局是否仍然維持「功能界別只是一個過渡安排」的立場,若否則當局會否將之收回。黃仁龍指,沒有理由收回該段說法,認為該陳述與當局現階段政改立場無衝突,因為香港正在向普選進發,將來仍有時間探討如何處理功能界別的問題,並強調現階段應先通過2012年政改方案,往後再就功能界別問題縮窄分歧。
林瑞麟稱普選必符普及平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補充指,香港整個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均要過渡到普選模式。即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時,將會由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特首;2020年普選立法會時,任何選舉模式均會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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