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鴻 KinderU右思維幼稚園創辦人
近日青海玉樹發生強烈地震,本港電視台聯手舉辦籌款節目,當中主持人不斷呼籲市民慷慨解囊。許多家長為培養子女的善心,都會鼓勵他們捐錢,幫助災民;亦有一些較懂事的孩子,主動打電話捐錢,並等候自己的名字在電視熒光幕出現。但當孩子以自己的名義捐錢時,是否名副其實,或只是慷他人之慨呢?
積榖防饑 回饋社會
引導孩子做善事固然正確,但更重要的是教他們如何運用錢。我們所賺的分毫,都要用得其所,除用作起居飲食外,更應積榖防饑,故在花錢之前,需要先將一部分儲蓄起來,留待有需要時使用。而當我們享受富足的生活時,更要懂得回饋社會,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
捐錢應用自己儲蓄
從小已不時提醒3名兒子,假使我們身上有100元,應先儲蓄10元,然後留起10元作慈善用途,其餘的錢便可平均使用,不用到月尾才失去預算。而當子女遇到捐獻對象時,便撥出預留作慈善用途的金錢出來,幫助他人。但若家長教子女做善事時,只是將額外的金錢交給他們,便失去慈善的意義,只是慷他人之慨而已。
蒼生有靈 無分人畜
至於做善事是否局限於幫助人呢?幫助動物又是否有意義呢?我認為蒼生有靈,尊重生命無分人或動物,受到虐待或被人遺棄的動物,均值得同情及幫助,因此無論幫助人或動物都會獲得尊重。
阿福大愛 長存人間
此外,我們做善事時應心存無私的愛,如果我們只為求出名,做善事的意義便會大打折扣。好像在青海地震中捨身救人的香港義工黃福榮(阿福),他到當地做義工並非為任何獎賞,只是為了盡一己之力,在有生之年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結果他那無私的愛影響了無數的香港人,他的犧牲變得更加有意義,更能感動人心。 ■pdkinder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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