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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地方無權徵新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5-19]     我要評論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張一波18日電】鬧得沸沸揚揚的滬擬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的傳聞,近日終於有了新的說法。17日,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處處長牛新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按照目前的規定,只有中央有稅收立法權,地方政府只有執行權,更無權出台新稅種。

 針對有媒體報道稱,「根據現有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徵收對象是經營性物業,上海的方案將把多套住宅解釋為經營行為。」牛新文批駁稱:「解釋權也不歸地方,對現有稅種徵收範圍的重新解釋,是中央的權力。」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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