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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註冊西醫何榮潤及曾業全(見圖)被指沒有採取足夠措施,阻止醫療美容中心Neoface Clinic在2006年6月,於雜誌刊登附有優惠券的廣告吸引顧客,涉嫌違反醫生賣廣告的規定。醫委會昨日裁定,何榮潤專業失德,被發警告信但不刊憲;曾業全則因並非Neoface Clinic的僱員,已於2006年4月後,與該中心沒有合作關係,故判他無罪。
醫委會昨晨聆訊案件,何榮潤昨日沒有出席聆訊,但他透過代表律師認罪,在求情時指他首次犯錯,但承認有責任阻止Neoface Clinic登廣告。由於他是該中心合夥人之一,醫委會裁定罪名成立。
非美容院僱員 另一醫生無罪
另一被告曾業全,案情指他於2004年至2006年4月期間,與Neoface Clinic有合作關係,借用中心的儀器為病人進行植髮手術,每次手術後繳付25%醫藥費作為租用儀器的費用。曾昨日供稱,他於2004年自行開設診所,為病人提供皮膚療程、抗衰老醫學美容等,但由於其診所沒有儀器為病人進行植髮手術,故借用Neoface Clinic的設施。
他續稱,由於其診所工作繁忙,自2006年4月為最後一名病人植髮後,再沒有在Neoface Clinic進行任何治療。曾業全代表律師辯稱,曾並非Neoface Clinic的僱員,沒有參與中心運作,且沒有任何財政上的利益,加上他於雜誌出版前從沒有閱讀有關廣告內容,直到收到醫委會的信件才知悉事件,終被裁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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