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乾洗店執行董事去年因病去世,在生時立下遺囑,將遺產分給妻子、子女及相戀30載的同居女友。惟女友指死者於遺囑上將她的英文名字串錯,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更正,卻遭其他遺產受益人反對。
高院法官裁定「串錯名字」只是文書上的錯失,昨頒令容許死者女友可更正遺囑上的英文名,以履行死者遺囑的意願。
原訴人梁寶珠,狀告去世男友何乃釗的妻子張鴻英、子女何詩靈、何靄靈、何紹焌及律政司,要求法庭下令,准許她更改何乃釗在生時立下的遺囑,有關她被串錯的英文名字「Leung Po Chiu」,更正為正確的名字「Leung Po Chu」。
同居30年男友癌復發
判辭指出,原訴人曾為乾洗店經理,後來與何乃釗於1979年成為情侶,並共賦同居。至2008年4月,何乃釗被診斷鼻癌復發,須於1個月後接受手術,惟他恐有不測,於同年4月30日,將訂立的遺囑交予原訴人放進密封的信封內,上以中文寫有「(密件)交梁寶珠及何詩靈啟」。
何乃釗叮囑原訴人將之交予律師,表示毋須擔憂往後的生活。
何乃釗於去年1月22日過世,原訴人翌日與死者女兒何詩靈到律師樓開啟該信封,何詩靈還建議她與律師跟進處理遺產事宜。判辭續稱,原訴人指何乃釗不認識跟她名字近似的人,遺產管理人亦不能確定何乃釗可能將遺產贈予該名「Leung Po Chiu」,故原訴人指出,只是死者串錯她的英文名字。
名字相近且與死者親近
然而,答辯人一方的律師指出,何乃釗是一名精明商人,以往也曾多次正確寫出原訴人名字。法庭雖認為辯方律師的說法值得考慮,但基本的問題在於何立遺囑時寫下「Leung Po Chiu」的意圖。法庭指出,原訴人是唯一與死者親近,而名字又與「Leung Po Chiu」近似的人,同時原訴人手上有遺囑的信封,清楚寫有原訴人的中文姓名,加上死者曾告訴原訴人,在他過世後會生活無憂,並指示原訴人找律師處理事宜,可見死者的意圖是最清楚不過,故認為死者只是串錯原訴人的英文名字,為了履行遺囑的意願,遂准許更正遺囑上原訴人的英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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