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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有6次超速案底的精品店男東主,去年駕駛四驅車途經東區走廊時,因超速及沒有打燈便接連切線,撞死一名駕駛綿羊仔電單車的中學老師。涉案男東主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聯同早前承認的使用欠妥車輛罪,昨被判囚1年半、停牌2年半及罰款1千元。
38歲被告林聖鴻,被控於去年2月19日危駕令47歲中學男教師陸兆輝死亡;被告另承認一項使用欠妥車輛罪名。
有6次超速案底
法官葉佐文斥責,意外發生時路面濕滑,但被告仍以高速行駛及多次切線,完全漠視道路情況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加上被告於2004年至2009年間已有6次超速案底,最後一次超速發生於案發前2周,可見他慣常干犯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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