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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在香港執業律師中,目前有約4成選擇「單打獨鬥」的形式經營,其中不少是因為擔心在「無限責任」制度下,受其他合夥人犯錯而受牽連。特區政府計劃最快於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以推行律師的「有限責任合夥」。獲選連任的香港律師會會長的王桂壎說,鑑於業界對該方案仍存分歧,該會下周一會在會員諮詢大會上討論有關問題,希望就政府的「有限責任合夥」方案找到共識。
目前,香港律師行業的無限責任制度,倘有合夥律師出現專業失當或經營問題,所屬律師行全體合夥人均要承擔賠償責任,令不涉犯錯者亦受到牽連。
王桂壎:冀達共識向政府反映
王桂壎昨日與記者茶敘時說,業界爭取「有限責任合夥」多年,因為有限責任可令香港律師擴大合夥規模,形成更大的律師行,加強競爭力,也可享受到規模經濟的好處,但業界現在仍對政府草案中對有限責任合夥下,有關須負責任的合夥人的定義字眼有爭議,故他們希望於下周一舉行的、有逾150名會員出席的諮詢大會上,大家可以在「有好過無」的情況下,就方案達成共識,再向政府反映有關意見。
另外,剛連任的王桂壎將於下星期到珠海、中山、佛山舉行商機配對活動,為有意到內地發展的業界找尋商機。現時已有150間內地企業和20位本地律師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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