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關鍵問題﹕
(1)應否動用公帑資助市民置業?
有能力在私營市場置業人士,是否應該繼續靠自己的能力及借助市場上提供的工具,達成他們置業願望?
政府應否充當更積極角色,資助不能負擔在私人市場置業的市民?
資助市民置業的不只是解決短期問題,是否能持續發展?
(2)應幫助哪類人士?
無論以任何形式資助置業,是否應把目標人士定於既不符合申請公屋,又未能在私營物業市場置業人士?這些人士是否多年來一直儲蓄,但仍然未能在私營市場置業?
提供任何形式的資助置業,應否只資助某一個收入組別市民,但又如何界定這個組別人士?只資助這個組別的理據為何?
若能界定須協助的群組,應否考慮採用某些準則或限制?
不論以任何形式資助置業,均須考慮是否應優先給予公屋居民及綠表資格人士,加快公屋流轉。
(3)以哪種形式協助市民置業?
以哪種形式協助市民置業需考慮下列因素,包括對土地資源的影響、資助房屋由籌建至完工所需的時間、可持續性,以及善用公共資源等?
參考以往計劃準則/限制,如住宅物業審查、入住有關單位的規定等?
是否須採納其他準則,包括限制轉售、限制出租、須屬首次置業、須屬無法負擔首期一群、年輕家庭等?
資料來源:運輸及房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