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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 資料圖片
【本報訊】亞視股權爭議案昨於高院聆訊,在首輪勝出、成功臨時禁制查懋聲及亞視低價發債的蔡衍明,昨再下一城。法官指出,查懋聲及亞視當日對非正審禁制令作出反抗並不合情理,故判查氏及亞視支付蔡的90%訟費,惟訟費仍須待案件完全審結後,再根據判決而定。查氏旋即提出要求蔡氏將保證金加碼,惟法官認為現時兩案合共7,450萬元的保證金已足夠,拒絕申請。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預計審訊兩天。
商人蔡衍明上周以個人身份入稟高院,指去年4月已與查氏簽署入股亞視意向書,要求禁止查懋聲、查懋德及王征進行違反意向書的股權交易。蔡衍明上周三取得單方面臨時禁制令,除非查氏及王征能保證,蔡於意向書所列權益不受影響,否則查氏不得將持有亞視控股公司Antenna Investments Limited 51%表決控股權的Pelaka Investments Limited出售,而蔡亦須於明天前交出3,750萬元賠償保證金。
高院法官鮑晏明於4月30日頒下非正審禁制令,禁止查氏及亞視以低於2.47元發行可換股債券,又禁止查氏將手上債券換股。代表查氏的資深大律師柏義理昨指,蔡衍明持有的神旺媒體,原本曾申請禁止查氏出售Panfair Holdings Limited所持的亞視股份,但最終不成功,故認為應各自支付上次聆訊訟費。
至於代表亞視的大律師林展程則指出,亞視陷入財困,當日反對非正審禁制令並非毫無道理;代表蔡衍明的大律師Charles Manzoni亦同意,亞視只是有限度參與案件,認為亞視最多只須支付30%訟費。
法官指出,案件爭議點在於如何詮釋亞視股東協議,應由正審來判勝負,查氏及亞視反對非正審禁制令屬不合情理,最終頒令查氏及亞視合力支付蔡的90%訟費,而參與不大的亞視,最多支付當中的15%。惟訟費仍須待案件完全審結後,再根據判決而定。
蔡衍明早前已就債券案提交3,700萬元賠償保證金,先後兩度申請加碼的查氏昨再提出金額不足,指出與王征達成的買賣協議,總造價為3.23億元,非正審禁制令極可能導致交易告吹,令查氏蒙受極大損失,認為蔡應繳足全數作保證金。
蔡一方則指,查氏5月2日仍發信予王征要求完成交易,顯示該買賣未必會告吹,而且查氏亦可選擇執行讓蔡入股的意向書,從而得到逾2.5億元。
估計蔡倘敗訴賠2700萬至4000萬
由於王征協議及蔡氏入股意向書的差價為6,800多萬元,計及利率折扣後,法官估計即使蔡衍明日後敗訴,賠償額約為2,700萬元至4,000萬元,加上蔡衍明已就另一案提交3,000多萬元保證金,法官認為已足以保障查氏,拒絕其加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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