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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廁兩度非禮下屬女接待員的鍾秀娟(遮面)罪成候懲。
【本報訊】恆基兆業地產一名女秘書去年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二期女廁內,兩度非禮一名女接待員,經審訊後,女秘書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裁判官指出,被告的行為足以構成非禮行為及意圖,不為社會道德所接受;而證人誠實可靠,因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求情時表示,已因事件失去工作,望獲輕判。
被裁定罪成的33歲已婚女被告鍾秀娟,暫准保釋外出。裁判官陳仲衡裁決時指出,被告與受害人只是泛泛之交,不相信被告因為提醒女事主「走光」,而拍打對方胸部,認為此說法是強詞奪理,毫不真實,若女事主對被非禮胸部感到毫不出奇,便不會向姓鍾上司及警方投訴。
官斥女被告不誠實
裁判官續稱,已婚女被告已是成年人,有一定工作經驗,不可能無法預視行為所涉的風險,雖然被告在公司會跟同事摸手或腰部,但與在案中抓女事主的胸部及指插事主的乳溝,絕不能相提並論。陳官認為,被告覺得如跟對方相熟,指插乳溝也無問題,態度並不誠實,以一般香港市民正常的道德標準,裁定被告行為屬猥褻,兩度非禮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為家中7兄弟姊妹的孻女,本年初結婚,於兩日前仍是涉案上巿公司的秘書,但恆地認為事件曝光後或對公司有影響,故自己選擇辭職,離開已工作12年的崗位,又承認犯案是一時貪玩,卻「過了火位」,又指事件有別於男女之間侮辱性侵犯、同事間欺凌,又對事主未構成嚴重影響。
39人求情:正直熱情
辯方又呈上39名舊同事、前上司及朋友的求情信,指她為人正直、熱情,受朋友及同事愛戴;另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對事件後悔。不過,裁判官質疑,若被告後悔,為何堅持不認罪,兩日後卻寫信指自己後悔?
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份屬同事,於去年某日及去年11月4日,被告於國際金融中心二期辦公室的廁所內,先後手抓事主的乳房,及以手指插入她的乳溝。事主數日後向髮型師哭訴,稍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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