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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工人加薪呼聲越發高漲之際,深圳市政府今日向公眾宣佈,從7月1日起,最低工資標準特區內外統一上調至月薪1,100元,這一標準在全國各大城市中排名第二,僅次於上海的月薪1,120元,與廣州、杭州等城市持平。
據了解,現行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在2008年調整,特區內為月薪1,000元、特區外為月薪900元。深圳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特區內時薪8.8元,特區外為時薪8.0元。經過調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羅湖、福田、鹽田和南山四區上調幅度為10%,寶安、龍崗、坪山和光明四區上調幅度達22.2%。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見圖)表示,「如果單就特區內進行調整的話,提高到月薪1,200元對於特區內企業絕大多數可以承受。但是如果將特區外也提高至1,200元,則增長幅度會達到33%,由此亦會帶來的小時加班成本的用工增長和社保基數加大,不符合目前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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