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部分高收入人群的所得難以監控,是利用稅收公平分配的難點所在。加強對高收入階層個稅的徵管,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網上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海巖9日電】國家稅務總局9日下發通知表示,將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徵管,並鎖定財產轉讓所得、股息、紅利、利息等五項重點加強徵管的項目。通知還特別指出,將加強外籍個人所得稅的徵管,建立外籍個人管理檔案,掌握不同國家外派人員的薪酬標準,重點加強來源於中國境內、由境外機構支付所得的管理。內地有關專家向本報指出,在當前收入分配改革討論日益升溫的背景下,國稅總局再次收緊對高收入階層個稅的徵管,亦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內地每年年收入超過12萬元、需向稅務機關申報個稅的高收入者逾260萬人,人均納稅超過5萬元人民幣,他們的納稅總額佔全國個稅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截至今年3月26日,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達118萬人。
《人民日報》連發文談公平分配
內地實行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的制度至今已4年。近日《人民日報》連發4文探討社會財富分配問題,當前收入差距拉大導致的經濟和社會矛盾已經引起決策層的高度重視,今年中國收入分配改革有望拉開序幕。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財政稅收研究室主任楊之剛認為,由於很多現實困難,部分高收入人群所得難以監控,是利用稅收公平分配的難點所在,因此加強對高收入階層個稅的徵管,讓高收入者成為納稅主體,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稅收手段。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開展個人所得稅稅源摸底工作,結合本地區經濟總體水平、產業發展趨勢和居民收入來源特點,重點監控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行業和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業的收入分配規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來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信息庫,完善稅收徵管機制,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
今年高收入居民料超300萬
通知還要求,全面推進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管理,同時,加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通知還首次指出,加強限售股、非上市公司股權、房屋、拍賣等財產轉讓所得的個稅徵收管理,以及加強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徵收管理,主要包括:加強股息、紅利所得徵收管理;加強利息所得徵收管理;加強個人從法人企業列支消費性支出和從投資企業借款的管理。
另外,通知還提出,加強規模較大個人獨資企業、演藝、演講、諮詢、理財、專兼職培訓等一些報酬支付較高項目的個人所得稅管理,另外,外籍個人取得所得的徵管也要加強。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有關官員向本報指出,財產轉讓、紅利等所得個稅徵管辦法將很快下發。有關預測顯示,隨�茪漲a居民收入的提高及加強徵管,今年內地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高收入階層可能超過3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