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五旬婦人因哮喘病發入住將軍澳醫院,護士疑將輸氧導管的抽痰喉管剪斷,令一段喉管留在婦人氣管內。女病人目前已被送往上海休養,其次子日前入稟高院索償。
女病人凌子圓(54歲)育有3子,由次子謝嘉政(23歲)代為入稟向醫管局追討賠償。入稟狀指,將軍澳醫院於2007年6月16及17日疏忽及違反責任,導致凌子圓受傷。
剪斷抽痰喉管留體內
謝嘉政向記者表示,事發時他身在加拿大求學,驚悉母親出事即返港,當時其母已轉往養和醫院,被發現喉管塞著呼吸道,醫院及時將之拔出。鄭又稱,其母在8、9個月後轉至上海家中休養,雖然仍然昏迷,但病情已有好轉,現時不用再依靠機器呼吸,由看護24小時照料。謝嘉政又指,其母除了患嚴重哮喘病外,本身沒有其他疾病,故他對此事相當氣憤。
事發2007年6月,凌子圓因哮喘病發到將軍澳醫院接受急救,護士疑於調整輸氧導管長度時,將抽痰喉管一併剪斷,令其中一截抽痰管遺留其氣管內無人察覺,直至病人轉院後才被發現,幸及時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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