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一】地政總署質疑恆地對撻訂買家只收取樓價5%金額、沒有向買家追收差價的做法不尋常。
【回 應】恆地回應稱,法例只容許沒收相當於樓價5%的訂金,而撻訂買家均是以1元成立的空殼公司,料不會有資產,無力支付發展商損失,進行訴訟並無意義,且要先將單位凍結,但因恆地對豪宅樓市樂觀不欲凍結單位,冀快速重售。
【質疑二】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按市場慣例,當發展商知道買家為空殼公司時,通常會要求買家提供保證金,但文件未有提及相關要求。
【回 應】恆地未有回應
【質疑三】立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所有買家要求延遲交易的信件之格式和用字均相同,可能是授權於同一人處理,並與恆地聘用的律師行之信件的某些格式相似,令人懷疑買賣雙方聘用同一家律師行。同時,恆地無條件准許買家延期交易,未對買家罰息,做法不尋常。
【回 應】恆地回應稱,已按合約收取4個延期交易單位的過期利息。但恆地對其他方面指控未有回應。
【質疑四】立會議員涂謹申稱,有文件聲稱金管局要求承接天匯樓按的銀行必須作出匯報,質疑因此舉令銀行不太願意向天匯買家批出樓按,事件可能涉及金管局不適當的干預,影響本港金融體系穩定,並非單純是私人市場問題。
【回 應】金管局表示,就天匯交易向銀行索取按揭資料,是用作了解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程序,並沒有就銀行應否批出按揭給予意見,按揭審批是銀行的商業決定,金管局從來不會就個別申請干預銀行決定。金管局發言人又稱,金管局就銀行貸款業務一直有既定的風險管理要求,並不時會向銀行索取按揭業務資料,以了解銀行是否有妥善及審慎的內部風險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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