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尼泊爾籍孿生兄弟,涉嫌於上月底在公司舉辦派對的遊艇上,分別強姦及協助強姦一名女子。受害人當時疑因醉酒不省人事,2日後才報警。尼籍孿生兄弟昨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控強姦、協助及教唆強姦罪名,暫毋須答辯,2人還柙至8月2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再訊。2名尼泊爾籍孿生兄弟被告依次為Gurung Laxman及Gurung Ram,同為20歲、報稱無業。2人被控於本年6月27日,在一艘遊艇的房間內,分別強姦及協助強姦一名女子。
辯方昨申請保釋時,指2名被告分別任職於中環2間酒吧,該2酒吧由同一僱主經營。案發當日,該僱主在4艘航行於維多利亞港的遊艇上,招待共約160名員工及賓客,若被告犯案,可謂無路可逃,加上次被告有10名證人力證,事發時他們正一起在遊艇上閒蕩,另控方指有2名證人目擊首被告爬在赤裸的事主身上,但2人卻無報警,故懇求法庭准予保釋,卻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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