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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安大押少東孔瑞宏不服判決,考慮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間當舖以近4萬元接受一名男子典當2條金鏈,事後揭發為周生生珠寶金行職員監守自盜的贓物。當案件刑事審結後,當舖需依法跟物主攤分損失,但當舖不服,認為失竊是周生生管理不善所致,要求周生生取回贓物後需悉數賠償當舖損失。法官昨日頒下判詞拒絕當舖要求,下令當舖和周生生共同承擔損失和堂費。當舖一方不服判決,表明很大機會會提出上訴。
開業20年的友安大押及周生生珠寶金行有限公司,均為本案的申索人(下稱友安及周生生),與訟一方為警務處處長。友安少東孔瑞宏表示不服判決,表明很大機會會提出上訴。
質疑無保障 押店不服或上訴
而創辦友安的孔父孔憲剛亦坦言對判決失望,質疑目前的制度未能保障他們,令他們經常蒙受損失。
區域法院法官梁俊文分析,雖然友安質疑周生生管理不善,惟他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周生生在查核和保安措施上有不妥之處,再者該職員是有預謀地犯案,未能及時發現不足為奇。反之,經營當舖者已預期到接收失物的風險,除了依賴警方每天給予的「贓物名單」外,亦應提高警覺,對交易抱合理懷疑,及對來典當者多加查問。目前周生生和友安,均未能證明對方犯錯導致今次事件,雙方均是這宗偷竊案的受害者,故理應均分損失。
金舖職員偷竊 典當金鏈收4萬
事發於去年6月5日及19日,李姓男子先後到位於大埔的友安大押典當2條金頸鏈,友安以總共39,500元接收。同月20日,周生生大埔分行查帳後發現金鏈失竊,翌日報案。警方在8月13日到友安起回2條金鏈,查出同為周生生一名職員偷龍轉鳳盜取的贓物。該名職員已被定罪及被判監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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