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塑膠原料供應商東主與玩具製造商前採購女經理協議,把提供塑膠原料的貨款提高,以把差價給予女經理作為非法回佣,在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間涉及回佣共18.6萬多元,該名供應商東主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行賄罪成,昨被判入獄2年。
36歲被告陳卓明,於1998年開始受僱於建生化工有限公司為營業員。2006年被告向皇城的女採購員陳愛蘭表示,他和朋友自立門戶成立日尹實業有限公司,著她轉向其公司訂購塑料,並表明會提供非法回佣,陳女答應要求,並先後21次向被告公司訂購塑料,訂購價共320萬元,她共收到18.6萬餘元回佣。廉署接報調查揭發事件。另陳愛蘭早前已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盜竊罪,被判囚2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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