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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江鑫嫻6日電】近日全國南北大部持續高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省根據不同情況開始執行高溫津貼。不過,本報記者採訪了多位一線工人,他們均表示,並不知有類似津貼。
高溫津貼是國家相關部門為了充分保障勞工合法權益而推行的政策,其適用環境是勞工高溫下工作,具體執行方法由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社保監察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工人對高溫津貼聞所未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資研究所研究員孫群義表示,高溫津貼的發放是強制性的,企業必須按照要求執行,不過對於拒絕執行的企業「確實沒有規定罰則」。
多省增加高溫津貼
據了解,目前多個省市的人保部門已啟動高溫津貼制度。北京市人保局6日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增加至不低於120元。而深圳則規定,6至10月,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發放5個月的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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