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同時要加強經濟監測預測預警,推進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二、要繼續做好農業發展工作,抓好防汛抗旱、防災減災各項工作。
三、要繼續構建擴大內需的長效機制,引導民間資本更多投向國家鼓勵的產業和薄弱環節。
四、要繼續加強對經濟結構調整的支持和引導,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自主創新;推動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區加快發展。
五、要繼續推進節能減排,堅決淘汰落後產能。
六、要繼續深化改革開放,加大實施「走出去」戰略力度,開拓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
七、要繼續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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