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3日電】國家衛生部23日出台農村醫療改革新政策,要求在針對內地農村設立的新農合醫保體系中,50%以上的地區在2010年實現門診統籌。
這意味著,約半數農村地區民眾,將結束只有在醫藥費達到一定限額後才能獲得醫療補償費用的歷史,未來即便是在門診治療小病,也可獲得政府補貼。
衛生部23日提出針對農村地區醫改的新要求。首先將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切實降低藥價,減輕和降低農民就醫負擔。推進新農合門診統籌,引導農村居民到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就診。
衛生部要求,各地要將此前新農合的「大病統籌+門診家庭賬戶」模式調整為「住院統籌+門診統籌」模式,今年門診統籌要覆蓋50%的統籌地區,有條件的地方要爭取達到60%。
此外,衛生部還要求,各地政府要在年內為20%內地農民建立健康檔案,並為兒童、婦女、老人以及慢性病患者等群體優先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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