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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社26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李玉妹(見圖)任廣東省委委員、常委,免去胡澤君的廣東省委常委、委員職務。經中組部同意,廣東省委決定李玉妹接替胡澤君,任省委組織部部長。此前6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任命胡澤君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李玉妹,女,1956年10月生,山東沂南人。中央黨校二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畢業。1995年起歷任臨沂市委副書記、平邑縣委書記,代市長,市長等職。2007年7月後任山東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李玉妹是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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