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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彭礪青
書名﹕論晚期風格﹕反常合道的音樂與文學
作者﹕艾德華.薩依德(Edward W. Said)
譯者﹕彭淮棟
出版﹕麥田出版
出版日期﹕2010年3月
定價﹕港幣116元
薩依德這本著作討論阿多諾對貝多芬晚期作品的評論,而「晚期風格」一題恰好與作者人生階段相配合,因為薩依德在寫作此書時已重病纏身。但書中的「晚」(lateness)並非指「暮年」(senility),薩依德認為「晚」在阿多諾的著作裡可視作「遲晚」或「不適時」,甚至有點「不合時宜」(untimely)的意思,暗含作品與當下時間及時尚風格不協調甚至矛盾的風格特質,這亦引申出「晚」的另一層意義:被標籤作「晚期風格」的作品,其實亦比同時代作品在「前衛」程度上「早熟」,例如貝多芬的晚期作品,以及荀白克(Arnold Schoenberg)那些以不和諧及晦澀著稱的十二音列作品。
要談論「本質」,便離不開阿多諾對貝多芬的討論。阿多諾注意到貝多芬在晚期作品中撒下了「違反本質」(against the grain)的種子,例如晚期的四重奏、莊嚴彌撒曲、第九交響曲等,這些作品刻意超越作品本身的形式(即其本質),而且主體性在樂曲中不斷介入並撕裂的形式,令作品呈現零碎、不完整的面貌,表現出作曲家與當下社會品味(如偏好羅西尼歌劇)格格不入的個性。有趣的是,薩依德運用阿多諾的論述既分析音樂甚至文學作品,亦以此分析阿多諾的個性和寫作風格。阿多諾的反資產階級文化立場,連同他與學術界同行間語多齟齬的關係,可比擬晚期貝多芬及荀白克其人其樂的風格。
薩依德在書中還將阿多諾與黑格爾主義者盧卡奇的理論作比較,因為後者正是阿多諾就「晚期風格」這問題作討論的回應對象。盧卡奇承繼黑格爾的辯證法思維,認為小說世界中一切矛盾均可達致揚棄和統一,而阿多諾卻認為晚期風格作品中有一種不可調和的矛盾。例如貝多芬晚期室內樂作品常見不和諧音,但在貝多芬中年時寫的歌劇《費德里奧》裡,劇中的一切矛盾最終卻得到調和。如果一個藝術作品就是一個世界,那麼保留未經處理的矛盾就意味著,對「個人—現實」關係的觀察貫穿了整部作品,而不是將作品內部的主體作「自我完善」。
關鍵的是,薩依德從一開始就提及維柯及伊本.赫勒敦討論過的「身體勞作」與「歷史」的關係,從而解釋「時間感」如何決定「晚期風格」作品的特殊面貌。但阿多諾卻似乎沒有將貝多芬的晚期風格連繫到作曲家在肉體上的衰竭,在對於作家尚.惹內、卡瓦菲斯等人及阿多諾的討論中,讀者發現薩依德將「晚期風格」從阿多諾式音樂技術討論擴展到創作者的生理及精神狀態,還有他與整個社會的關係。這樣,我們能說《論晚期風格》是一部純粹美學或文學批評的著作嗎?
事實上,有論者認為這本書暗含薩依德對自身晚年生命的思考,正如童年回憶錄《鄉關何處》,薩依德的童年生活對爾後的文學評論生涯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我們亦可以將《鄉關何處》與阿多諾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並置,對比兩者在字裡行間對自身成長背景的明示和暗示﹕關於這一點,薩依德說,阿多諾那本由晦澀短文輯成的《道德》,其第一篇文章即借普魯斯特的童年借喻自己的成長史。而薩依德這位自稱「阿多諾追隨者」的學者,卻頗多地在書中闡述自己對整個西方文化工業的反思,這種反思甚至連繫到創作者自身與時間的關係(正如書中所討論的卡瓦菲斯詩歌)。在討論尚.惹內的文章裡,薩依德甚至大談惹內因為其犯罪者身份而拒絕身份,甚至以被殖民的巴勒斯坦和阿爾及利亞為想像的身份認同,這不會令人聯想到薩依德的身份背景嗎﹖
薩依德提及維柯亦有其意義,這位被以賽亞.柏林譽為「啟蒙的批判者」的那不勒斯人文學者,生活在啟蒙運動及理性主義盛行的十八世紀,以其豐富的拉丁語義學及法學知識,寫成上涉古代法權概念的巨著《新科學》。維柯的創作,亦彷彿是一種「晚期風格」的體現。在許多年後,生於二十世紀西西里、卻緬懷司湯達風格的藍培度沙伯爵,也寫成了長篇小說《豹》。如果要從兩位南方意大利人身上找到共通點,那就是對經典的重視。薩依德提及他們,更突顯人文工業對人文經典的排斥,這些作品因其獨特性而堪稱「晚期風格」的典範。
然而卡瓦菲斯、藍培度沙、理察.史特勞斯等人,與貝多芬是截然不同的。貝多芬是群眾及音樂家眼中的大師,其音樂生命亦不限於「晚期風格」,而卡瓦菲斯等人卻從一開始即定位於緬懷過去的「晚期風格」,或遠離藝術的受眾。貝多芬的晚期風格是一種對自身的超越,而卡瓦菲斯等人則畢生守護著這種懷古之思。書中對「晚期風格」所下的定義,並不清晰,但作為「阿多諾的追隨者」,薩依德無疑在重新閱讀阿多諾,並以饒具個人風格的方式重新詮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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