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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實習記者龍彥宇深圳18日電】深圳市檢察院近期發布公訴公告稱,今年4月底香港貨櫃車拖走嬰兒車案的肇事香港司機梁冠彪正式被公訴,控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案件正排期審訊。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名的,將被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發生了近4個月,但當中諸多疑問仍未解開,如嬰兒的屍體究竟是中途墮落,還是被梁冠彪拋棄,至今仍然存疑。梁冠彪向公安機關交代,他並不知道嬰兒半路墮落,而是以為嬰兒已死亡,他在塘朗山隧道口扔掉嬰兒車時,並未見嬰兒的屍體。受害者家屬方面表示,嬰兒被捲走時,曾綁有安全帶,如果不是人為拋棄,嬰兒不可能半途墮落,因此懷疑是司機半路拋屍。為了印證這一點,警方曾購置同樣款式的嬰兒車試驗,但至今仍未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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