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熊君慧、實習記者田歐深圳3日電】剛剛公佈的《深圳市創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稱,深圳將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設成為生活舒適、環境優美、功能完善、人民群眾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成為國家和廣東省宜居城市建設的先進城市和示範城市。
八大措施建宜居城市
深圳市政府決定具體將從城市規劃、住房條件、環境質量、綠色空間、全民社保、污水再生、數字化管理、社區建設八大方面進行城市建設的提升。在這八大措施中,大部分都直接關係居民生活質量的提升。如城市規劃強調特區內外一體化;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包括落實保障性住房條例和人才安居政策;完善與香港、東莞、惠州等周邊城市的合作機制;將在鹽田區和光明新區開展宜居創建試點示範,領先打造康居、宜居、安居的現代化城區等。
方案特別提出多個硬性指標以確保「宜居」,如實現居民出門500米之內有一個公共綠地活動空間,距離社區出入口300米範圍內有公共交通設施,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率達到100%,本市戶籍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80%,污水再生利用率達到3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4%以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