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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靠歪曲抹黑上位成癮,立法會議員如此,連該黨前主席黃毓民的議員助理也有樣學樣,胡亂指控女童軍總會,在「未獲立法會通過法例修改」之前,於近年增設「快樂小蜜蜂」及「樂齡女童軍」兩個群組是「違法行為」,兩個群組屬「非法組織」;更離譜的是,在無具體證據又未經求證的情況下,指稱該會「挪用」籌得的善款舉行周年晚會。民政事務局發表聲明反駁這些指責,女童軍總會更對社民連未經查核就公開指責該會的做法感到震驚。
香港各大報章日前接獲以「黃毓民議員辦事處」名義發出的「採訪通知」,聲稱該辦事處「接獲投訴特首夫人曾鮑笑薇女士負責的組織內有違規事宜,當中涉及的人士也包括唐英年司長之母親及孫明揚太太等」。
屈女童軍總會 違規亂用善款
不過,記者昨日抵達現場後,「主持會議」的黃毓民議員助理符偉樂,聲言是次並非「記者會」而是「內部座談會」,說黃毓民目前身在美國,不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故自己不能「越權」代替對方舉行記者會;轉頭又「責備」在場傳媒,指有人就此事向身在美國的黃毓民查詢,「係咪想我俾人炒魷魚」。被問到他到底代表誰說話,他聲稱自己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你們照引用黃毓民議員辦事處」,令眾記者瞠目結舌。
進入「戲肉」,原來該黨將各「官太」「擺上檯」,是因為他們「指控」由特首夫人(曾太)擔任會長、唐尤淑圻(唐英年母親)及孫鍾小芬(孫太)任副會長的女童軍總會。
符偉樂聲稱,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上周接獲一名「女童軍總會內部人員」的投訴,指該會出現「嚴重違規行為」,「禍及港人利益」,包括設立了「相關法例」中並沒有的「快樂小蜜蜂」及「樂齡女童軍」,是屬於「違法開辦」的「非法組織」,若參與者在活動中受傷未必受保障;又指該會擅用經費舉辦周年晚會是「濫用善款」;私下將目前獎券善款有50%收益「回贈」女童軍作經費,大幅削減至只剩10%等。
無實據不求證 抹黑齋講硬砌
如此指控,不可謂不嚴重,符偉樂更聲言要求廉署「介入調查」,但被問到他是否掌握任何實質證據,以及是否曾就這些指控要求女童軍總會回應時,他竟稱「未有相關數據」,並以「他們不會理會我們」為由,表明從未就此向女童軍總會查證。此時,該辦事處的義工曾麗文更聲言,傳媒應該將相關疑問,親自向女童軍總會查詢,而非質問該黨云。
總會逐點反駁 還擊無理指控
民政事務局及女童軍總會即晚發出澄清,批評符偉樂錯誤理解法例,指對方作出指控所引用的法例,用意在保障女童軍總會,以免除總會以外的任何人士,在未經行政長官或行政會議同意下,就成立「疑似女童軍」的組織,欺騙或誤導市民,而非限制總會根據女童軍總會條例第10條行使的、設立服務群組的權力,而總會所購買的保險範圍已經涵蓋所有由該會舉行的活動。
就有關善款的指控,總會說,該會舉辦的晚宴,有關費用均由該會會員支付,及由晚宴籌委會資助,完全不會動用該會的善款,而經由獎券籌集得來的善款,在過去逾20年均全數用作該會的活動經費,根本就不存在所謂「削減」的問題。
如此「屈得就屈」,看來社民連新一代「精英」已深得黨內各大佬的「神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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