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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慣於自詡救世主,站在所謂「道德高地」批鬥抹黑,可嘆他們從來不會以正常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例如該黨前主席黃毓民聲言支持最低工資水平定在時薪33元,指支付低於此數者都是「無良僱主」,詎料被踢爆其名下的麵店時薪只得25元,令所謂「講就兇狠,做就毓民」成為一時潮語。最近,該黨的長毛就再被質疑,在當選議員、月入逾6萬元後仍霸佔其公屋單位,濫用公共資源更聲大夾惡稱批評他的聲音是「狗吠」。這種劣行,自然在網上討論區被市民狠插,大罵他「正不該」。
當長毛尚是所謂「街頭鬥士」之時,獲政府分配公屋單位作居所,但後來他成為「尊貴的議員」,月薪達6萬元,卻仍然「賴死不願走」,最近就有報章暴露其自私自利的嘴臉:「夜夜笙歌」形象已深入民心的長毛,聲言自己過去幾年的議員薪金,都投入到他所謂的「抗爭基金」,而且下一屆立法會他未必會再當選,屆時就會繼續住在該單位,所以他「沒有理由」交還。
拒交還理由:下屆未必當選
長毛的厚顏無恥犯了眾怒,大批網民在討論區圍插。「Pen_ny」揶揄,「(唔)怪之後(得)公屋輪候冊水蛇春咁長」,「kenking2006」 說,「你知不知依家有幾多人等緊上樓呀……人地(地)月身(薪)8000千炸(咋)……出去租屋仲要交成一半租……」,「buzz光年」也怒道:「幾皮野(洁^(數萬元)一個月都住公屋仲要大條道理,真係有佢講冇人講,比(畀)返小小羞恥啦!」
網民更不齒於長毛以「下一屆未必選到入立法會」為由賴死。「candyloveandy」說,「好多人份工都冇保證話一世有得做(除髐蔑員),長毛賊份工做幾年就有幾百萬,應該可以自己置業吧?自稱為基層發聲,卻霸佔著基礎資源,呢件蛋散真係世間最虛偽最無恥的人!」
就長毛聲言收入大部分「貢獻」了所謂的「抗爭基金」,以此來為霸佔公屋的行為開脫,網民紛紛提出質疑。「wing1230」揶揄道:「我個個月出糧都買波、買馬—支持公益金,同馬會慈善基金,咁點解我唔合資格申請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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