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有報道指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曾透過其個人控制的公司買賣物業獲利,卻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一事,剛於昨日回港的劉皇發強調,自己沒有利用行會成員的身份,藉得到的消息圖利,又指自己一定會向公眾有個解釋和交代。
劉皇發說,現在究竟是否涉及漏報、遲報,以及應不應該報等問題,他要先查清楚公司紀錄:「我當然不會故意瞞騙公眾,有甚麼證據指我用在行會聽到的消息賺錢?你不可以有事就一窩蜂去踩,要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