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新地郭氏家族酌情信託基金重組事件再有新發展。郭炳湘近日多番向記者表示,自己是上述基金的受益人之一;市場又傳言,他有意向律師會投訴新地的律師。新地主席、郭炳湘母親鄺肖卿昨晚再發聲明,重申於10月4日公布的郭氏家族酌情信託基金重組安排內容依然有效,維持不變,即郭炳湘的家人長遠可享有該基金三分之一的權益。
郭炳湘近日稱,舉凡持有上市公司5%權益就須依例申報,而根據郭氏家族酌情信託基金重組通告,既然他的兩個兒子已經承受該基金三分之一權益,自然成為新地主要股東,持股量肯定超過5%,須依例申報,但在港交所資料中,並未反映妻兒持有新地股權,懷疑有人在向港交所申報信託基金權益變動時涉嫌「刻意瞞報」。
非董事受益人按例不申報
不過,根據《證券期貨條例》第XV部,酌情信託基金受益人經由酌情信託的受託人所持有的股份權益不須申報,除非他同時又是上市法團的董事。由於郭炳湘的妻子及兩個兒子並非新地董事,故不用申報。
另外,郭炳湘又批評一直受他委託的孖士打律師樓沒有按他指示給予資料,他正尋求有關方面的解釋,並於上周去信證監會,期望對方介入。
就近期郭炳湘的言論,鄺肖卿昨晚又再發聲明,重申10月4日公布的郭氏家族酌情信託基金重組安排內容依然有效,維持不變。根據鄺肖卿於10月4日發表的聲明,她繼續是該基金及該基金所持有的全部新地股份權益的受益人,而郭炳湘的家人、郭炳江及其家人、郭炳聯及其家人長遠是均佔基金三分之一股份權益的受益人,郭氏家族會透過該基金長期持有新地股份。不過,在這個相當於重新「分身家」的安排中,長子郭炳湘個人並未獲得分配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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