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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國
那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那個時候,兩岸猶在敵對狀態。那個時候,台灣在香港招收大學生前往就讀。就在那個時候,傳出了一個動人的故事。據說香港一位學生到了台灣讀書,但在港的母親卻不識字,更不知道兒子在南部還是北部讀大學,便託人寫了封信,信封上只寫上「台灣某某人收」。這封信,竟然寄到了收信人手裡。因為當時台灣的僑生讀的學校有限,如果認真的話,都在學校試一試就準能找到收信人。
現在,這幾乎是天方夜譚了。因為沒有寫上明確地址,準被郵局退回。把信送到,是當年的一個奇蹟了。
送信跟酒力又有什麼關係?酒力,不是指的是酒的醉人力量嗎?唐詩有說:「酒力半酣愁已散,文鋒未鈍老猶爭。」老舍的《四世同堂》也有一段說到瑞全這個人:「沒有那麼大的酒量,可是不便示弱,也把酒一飲而盡,酒力登時由舌上熱到胸中。」酒量不好,就會容易不勝酒力,這是誰都知道的。所以為了避開這酒力,很多人都不敢輕易貪杯。
古代離鄉別井的人,如何和家人通音訊?據說在明朝時期,民間出現了「民信局」,就是負擔這樣的任務。當時的民信局,收費分兩種,一種是「酒力」,一種是「號金」,號金就是如今的掛號費。而酒力就是普通的郵費,如果想快點送達目的地,可以多付酒力。民信局會在信封上註明「酒力已付」或「限(幾)日到,酒力加倍」。
想來古代跑腿的大概都喜歡喝上幾杯,晚上要靠酒力來解悶,第二天才能上足馬力趕路。不然,為什麼叫郵資為酒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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