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市民日益注重健康和環保,不少人會選購有機產品,但現時本港沒有相關法例管制,消費者只能依靠有機產品的認證判斷,但仍有不良商販將非有機食物充作有機出售,最終令消費者蒙受損失。
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有機食品生產、加工、標識及銷售準則》,有機與非有機食物的分別在於生產、處理和加工的方法不同,有機耕種避免使用化學肥料和除害劑,飼養禽畜時避免使用抗生素、生長激素和添加含有化學劑的飼料。本港未有相關法例,只有兩間審批食物標籤生產過程並發認證的機構,而港府亦只能透過《商品說明條例》,檢控訛稱出售有機產品的人士。
香港有機資源中心主任黃煥忠提醒市民,購買時要認清認證,亦要慎防一些容易混淆的字眼,例如天然、無化學肥料等,這些特點並不代表食品屬於有機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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