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采風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翠袖乾坤:違反感化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2-09]     我要評論

翁靜晶

 古時,常有犯人要「帶罪立功」方能功過相抵。今時不同往日,現代社會法律體制較完善,犯過錯者,只要誠心改過,定必能得到「自新」機會。然而,這機會倒不是人人懂得珍惜。

 且看,被驗出曾吸食毒品的模,在承認控罪後,獲判十二個月的感化,轉個頭來,她又重蹈覆轍,在感化令期間被驗出再度吸毒!……惡狠狠掌摑警員的Amina,獲輕判感化一年,但當控方提交進度報告,卻指她感化期間若干行為違反感化令!「格外開恩」的機會,有人似乎沒有好好把握。

 也許,旨在對犯事者作為「正面警惕」的感化令,在普羅大眾眼中,較為讓人「輕視」。一般的感化期,由一年至三年不等。法官在對被告頒布感化令時,會解釋該命令內容及叮囑被定罪者,必須依從感化官的指示生活,定期接受輔導和監管等等。同時,法官亦會向被定罪者作出警誡,違反感化令之後果。犯人在感化期間,一旦再干犯任何類型的案件,均會被視為罪加一等,除之前所犯的案件會重新判刑外,新案亦會分別判處。更重要的,是法庭有權將兩案刑期作「分期執行」處理,監上加監!

 只不過,這說來「嚴重」的「後果」,卻往往因為法官的仁慈,並不是每每嚴格執行,像上述那一錯再錯的模,其「後果」也只是延長感化期而已!令原意有如「警鐘」般,時刻提醒「帶罪之身」須謹慎行為的感化令,對於品性頑劣之人,似乎是阻嚇不大。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犯錯不是罪過,不願意面對問題,不接納別人的糾正,不肯改過自新,才是最嚴重的「錯誤」。不管你是公眾人物,還是毫不起眼的升斗巿民,奉公守法地活著不是為了別人,而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相關新聞
百家廊:老外看中國 (2010-12-09) (圖)
翠袖乾坤:違反感化令 (2010-12-09)
海闊天空:一機在手萬事通 (2010-12-09)
琴台客聚:搭救李逵 (2010-12-09)
杜亦有道:李小龍印象 (2010-12-09)
隨想國:時令菜餚 (2010-12-09)
獨家風景:從文學到電影 (2010-12-09)
百家廊:為何一切變成「洗具」? (2010-12-08) (圖)
翠袖乾坤:李亞鵬宣布息影好勇敢 (2010-12-08)
天言知玄:誰對誰錯 (2010-12-08)
琴台客聚:剪不斷的親情鏈帶 (2010-12-08)
生活語絲:小孫子出國旅遊 (2010-12-08)
隨想國:百聽不厭 (2010-12-08)
路地觀察:機械人在日本 (2010-12-08)
百家廊:「華北三峽」青天河 (2010-12-07)
琴台客聚:白先勇與《現代文學》 (2010-12-07) (圖)
翠袖乾坤:李小龍 (2010-12-07)
海闊天空:申辦盛事榮辱難卜 (2010-12-07)
杜亦有道:李小龍印象 (2010-12-07)
思旋天地:爆冷 (2010-12-07)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采風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